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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伯恩斯
提姆.伯恩斯

提姆.伯恩是澳洲地下藝術歷史一傳奇人物。 70年代初因一系列(如字面所示)爆炸性的藝術行動 讓他聲名狼藉,前往紐約,並開始澳美兩地往返而居的生活直到90年代中期,目前居住在西澳鄰近約克鎮之地。自稱「索引藝術家」,而非畫家、導演、卡拉OK影像製作人、裝置藝術家、劇場導演或表演者(雖然他皆曾接觸過)。標示著Burns過去40年來各種多樣計畫的是,對極度斡旋其中、工業化的西方社會進行批判性反思的持續渴望。他的介入方式通常是在公共空間現場製作,而非在私人工作室安靜施作。更常發生的是,這些作品提供了戲劇性的驚奇,或轉換了參與者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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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村日期:2015-04-01 ~ 2015-05-31

駐村地點:台北國際藝術村 X 澳洲伯斯市Central TAFE

近期他在西澳柏斯的伊迪斯科文大學和科廷大學教授電影、藝術和互動廣播電視節目,於梅鐸大學教授紀錄片和電影製作並於該大學攻讀未來電影論述、監督和互動博士學位。他從西澳大學以西澳沙漠區原住民平圖比社區決定論獲得美術碩士學位,亦據此編寫劇情片電影劇本《被偷走的電影》,並獲西澳Screenwest贊助。

其近期作品關注約克地區的原住民歷史,該地一花崗岩採石場強佔巴隆棟族(Balladong)聖地經營生意,他獲得當地原住民耆老的支持,現正製作一系列以〈地產是偷竊物〉為題的作品:第一件作品是多螢幕跨領域作品〈未見之景〉,探討自白人占領澳洲開始175年來多位原住民被告的法律案,目前該作品獲得PICA發展獎助金的協助製作當中。2007年6月於墨爾本高地畫廊舉辦其回顧展,展中包含300張A3大小文件、照片之裝置,以及10件電影、錄像作品的放映。